第一千二百五十九条 民法所称的"以上"、"以下"、"以内"、"届满", 包括本数;所称的"不满"、"超过"、"以外",不包括本数。 第一千二百六十条 本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,同时废止如下法律: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》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》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》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》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》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》同时废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