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0176

  • 第一百七十六条 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,
    履行民事义务,承担民事责任。

2. 0177

  • 第一百七十七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按份责任,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,
    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;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,平均承担责任。

3. 0178

  • 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,
    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。

  •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;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,平均承担责任。
    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,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。

  • 连带责任,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。

4. 0179

  • 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:

    • 一:停止侵害;

    • 二:排除妨碍;

    • 三:消除危险;

    • 四:返还财产;

    • 五:恢复原状;

    • 六:修理、重作、更换;

    • 七:继续履行;

    • 八:赔偿损失;

    • 九:支付违约金;

    • 十:消除影响、恢复名誉;

    • 十一:赔礼道歉。

  •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,依照其规定。

  •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,可以单独适用,也可以合并适用。

5. 0180

  • 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,
    不承担民事责任。法律另有规定的,依照其规定。

  •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。

6. 0181

  • 第一百八十一条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,不承担民事责任。

  •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,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,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。

7. 0182

  • 第一百八十二条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,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。

  • 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,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,可以给予适当补偿。

  •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,
    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,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。

8. 0183

  •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,
    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,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。
    没有侵权人、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,
    受害人请求补偿的,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。

9. 0184

  • 第一百八十四条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,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。

10. 0185

  • 第一百八十五条 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、肖像、名誉、荣誉,
   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,应当承担民事责任。

11. 0186

  • 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,损害对方人身权益、财产权益的,
    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。

12. 0187

  • 第一百八十七条 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、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,
    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;
    民事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,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。